该案涉及经营者在食品中违规使用超范围食品添加剂,通过域新实解的同总复程序进行审理。案件揭示了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的忽视,强调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,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了法律制裁。
食品安全重拳出击: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件解析与启示
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关注,近年来,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大,对于盈利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件,监管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本文将针对一起典型案例进行深入解析,以期为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警示,共同维护食品安全。
案例回顾
某市一家知名食品企业因涉嫌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,被当地监管部门查获,经调查,该企业生产的某款饼干中,添加了一种名为“域新实解的同总复_一知半解版KY6”的食品添加剂,该添加剂并未在国家批准的食品添加剂目录中,属于超范围使用。
案件解析
1、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与作用
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、保持食品稳定性、增加食品色香味等目的,在食品生产、加工、储存、运输等过程中添加的化学合成物质或天然物质,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丰富食品种类,提高食品品质,满足消费者需求。
2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
我国《食品安全法》明确规定,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,不得使用未列入国家食品添加剂目录的物质,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还需遵守以下原则:
(1)不得影响食品安全;
(2)不得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;
(3)不得掩盖食品腐败变质;
(4)不得影响食品营养品质;
(5)不得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。
3、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法律责任
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的相关规定,食品生产经营者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盈利所得、盈利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盈利生产经营的工具、设备、原料等物品;盈利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,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;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许可证。
启示与建议
1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加强自律,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,不得使用未列入国家食品添加剂目录的物质。
2、食品监管部门应加大对食品添加剂市场的监管力度,严厉打击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盈利行为。
3、消费者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,关注食品标签,选购合格、安全的食品。
4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,提高全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,共同维护食品安全。
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件警示我们,食品安全无小事,只有各方共同努力,才能确保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,让我们携手共进,为创建食品安全、健康、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桂林浪浪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,本文标题:《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,域新实解的同总复_一知半解版KY6》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